学校简介
湘潭技师学院,始建于1965年,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副厅级公办高等职业技工院校。2024年,学院与湘潭科技职业学院(公办高职大专)实现合并办学,坚持“产教融合、校企一体、德技并修、科技引领"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学院坐落于湘潭市北二环大学城,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占地面积570亩。现有教职员工400余人,在校学生6000余人。学院拥有2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名全国技术能手、1名全国优秀教师、4名省级技术能手,并有2人分别享受国家级和市级政府特殊津贴。开设专业涵盖数控加工、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汽车维修、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电子商务、平面设计、室内设计、计算机网络应用等20余个,分为预备技师、高级技工、中级技工三个培养层次。学院紧密围绕教育强国建设,秉承“厚德强技、知行合一”的校训,着眼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对人才的需求,不断强化内涵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培养大国工匠、能工巧匠、高技能人才,实现人才培养质量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双提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学校荣誉
国家重点技工院校
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国家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
国家人社部“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建设院校
湖南省“湖湘工匠’培训和竞赛基地建设单位
湖南省优质技工院校和优质教育专业建设单位
湖南省职业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自主评价机构和社会评价机构
连续三届获湖南省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团体-等奖
湘潭市共建共享职业技能竞赛基地
2022、2023、2024年湘潭市高校就业评估一等奖
连续七年荣获在潭高校留潭就业工作突出贡献单位
办学优势
1地理优势
学院位于长株潭融城核心区——湘潭北二环路大学城内,地理位置优越:30分钟直达长沙,20分钟通达株洲,交通便捷,尽享三市资源与大学城学术氛围,是理想的求学与发展之地。
2师资优势
学院拥有400余名高素质教师队伍,研究生学历及以上教师近120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90余人,“双师型”教师200余人,拥有2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名全国技术能手、1名全国优秀教师,4名省级技术能手,1人享受国家级政府特殊津贴。近年来,学院教师编著校本教材36部,公开出版14部,公开发表论文400余篇。
3管理优势
学院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三全育人”为框架,“五育并举”为抓手,构建“思政+课堂”双融合教育体系,全面提升学生思想素养与综合能力。学院构建四级联动管理体系,建立全流程管理制度,精细管理,体系护航,全力打造和谐校园、平安校园、文明校园,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4实训优势
学院拥有教学实习实训固定资产9000余万元。有数控、模具、机电、电子、汽车等实习实训基地(场地)100余个,可同时容纳3000余名学生实习实训。学院是湖南省职业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自评机构和社会评价机构,可开展10个职业工种的高级技师和49个工种的技师、高级工、中级工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5就业优势
学院坚持对接产业、紧贴行业,推行“校企双元、工学一体”的办学模式,不断深化校企合作,长期与华菱集团、江麓集团、湘电集团、吉利集团、比亚迪、九城集团、北京汽车、奇瑞汽车、中联重科、崇德科技、威能电气、屹丰模具、丰汇银佳、北京一诺前景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向上商旅等知名企业深度合作,开办以企业冠名的订单班。就业渠道畅通,毕业生就业率高达98%以上。连续7年被评为在潭高校留潭就业工作突出贡献单位。
招生计划
说明:
1.招生名额以实际招生计划为准;
2:报名条件:面向全国招收遵纪守法、身心健康井符合《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初中毕业生。
3.学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招生就业政策
报名方式
1.志愿填报:在招生网上填报志愿。
2.自主报名:关注并访问湘潭技师学院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进入【招生通道】点击【招生预报名】。
3.报名流程:填报志愿或自主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缴费录取。
学生资助政策
(一)免学费政策:根据湘财教(2022)13号、湘财教(2025)3号文件规定,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免收学费。
(二)国家助学金政策:根据湘财教(2022)13号、湘财教(2025)3号文件规定,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学制三年不含三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2300元/年,一年一评,资助比例为在校生的15%。根据《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湖南省37个县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范围。
(三)雨露计划:根据省扶贫办、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湘扶办联〔2018〕3号文件规定,本省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技师学院叠加享受扶贫助学补助。补助标准为:原深度贫困县贫困学生每生2500元/学期,其他县(市、区)贫困学生每生1500元/学期,每学年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期审核发放。
毕业生就业政策
1.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6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毕业生按规定享受就业创业、参军入伍等相关政策,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规定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有关政策。
2.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建设技工大省的意见》(湘政办发〔2018〕66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同等参加职称评审(考试)、公务员招考、企事业单位招聘、应征入伍、确定工资起点标准等,并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3.根据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八个部门联合印发的《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参动〔2010〕09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同等待遇。
4.根据《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文件规定:我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公务员、事业单位相关招录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