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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国香港岭南大学融合科技硕士招生简章

湘乡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5年05月28日阅读数: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善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机制,执行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巩固招生改革成果,维护教育生态,提升高中办学水平,促进城乡教育公平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规范公开与公平公正原则:招生范围、计划、办法、标准、结果等均向社会公布,确保操作规范、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考生自愿与择优录取原则:依据招生计划,结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相关科目考查等第,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协调发展与均衡发展原则:遵循普职协调发展原则,科学制定招生计划,推动普职协调发展;坚持属地招生原则,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多元导向与多样发展原则:完善学校办学自主权,以招生多样性、自主性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三、招生计划

市教育局统筹核定、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各校计划一次性到位,不预留机动计划,未完成计划的学校将核减下一年度计划。

四、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学校所在区域内的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具有湘潭学籍但未在户籍地就读的随迁子女,可在学籍地或户籍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录取。

(二)招生范围

全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公民同招”。

(三)招生类别

指标生招生: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将招生计划的60%作为指标生计划,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倾斜。

自主招生

特长生招生:具备特色办学基础的普通高中可申请自主招生,招收体艺专长和创新潜质学生,自主招生方案需市教育局审批。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招生总计划数的5%,省级特色教育实验学校不超过15%。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学校可在全市范围内招收与认定项目一致的体育特长生,艺术后备人才基地校按审批项目在属地招收艺术特长生。

创新班招生:湘乡市一中、东山学校各可在本校招生范围内招收1个创新班,计划45人,招生方案需报市教育局审批并备案。

常规招生:按自主招生、指标生等方式录取后,其余学生按常规招生录取。

(四)志愿填报

应届初中毕业生统一网络填报志愿,普高和中职同步进行。志愿分为自主招生志愿、指标生志愿和常规录取志愿三类。

自主招生志愿:报考自主招生的考生须将相应学校作为常规录取“志愿一”填报,一经录取,不再参与其他录取。

指标生志愿:具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可选择一所所属区域内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填报,须将相应学校作为常规录取志愿栏中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一”,否则志愿作废,一经录取,不再参与常规招生录取。

常规录取志愿:设两个平行公办普通高中志愿(湘乡市第一中学、东山学校、湘乡市第二中学、湘乡市第四中学任选两所)、两个平行民办普通高中志愿(育才中学、树人中学、名民中学、振湘中学任选两所)。

填报时间:6月21日上午8:00-6月25日下午18:00,未填报视为放弃普高录取,不得参与补录。

(五)录取安排

录取依据

综合素质评价等第(非D等即入)。

初中艺术考试成绩等第(非艺术特长生非D等即入,艺术特长生不低于B等)。

初中英语口语、信息科技、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等第(非D等即入)。

劳动、综合实践活动、湖南地方文化常识等科目考查等第(非D等即入)。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科,总分910分)。

优惠加分(烈士子女20分,“三侨”考生和台湾籍考生10分,散居少数民族考生3分,军人子女按相关规定执行,同一考生取最高一项加分,不累加)。

录取方式

原则上根据各区域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数的101%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各类考生总分达到分数线且相关科目等第达C等及以上,按自主招生、指标生、常规招生顺序择优录取。

自主招生录取:按中考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得低于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非体育和艺术类学生低于分数线的,核减下一年度自主招生计划。

指标生录取: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降低30分为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区域最低控制分数线。初中学校无符合条件学生时,增补1个计划,录取该校总分最高且达线并填报志愿的学生。

常规招生录取:常规生录取批次不超过两个,按平行志愿按批次顺序录取。

补录:统一招生结束后,组织待录库学生网上征集志愿,依据志愿、成绩和剩余计划择优补录,已录取学生不得参与补录,公办普高在属地补录,民办普高生源不足可申请跨区域补录。

(六)录取审批与学籍管理

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录取信息,审批结果,办理学籍。普高按计划、结果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学籍,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未经平台录取、未按时报到、违规招收、低于分数线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严禁空挂学籍、双重学籍。

具体工作安排表

时间工作任务
6 月 21 日 - 6 月 25 日高中志愿填报
7 月 8 日公布中考成绩、各区域普高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分数线、上线学生名单、中职招生生源名单
7 月 9 日普高学校电话通知录取学生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7 月 10 日普高录取学生报到确认
7 月 11 日 - 7 月 16 日中职学校电话通知录取学生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7 月 15 日生源不足的民办普高提交跨区域补录申请
7 月 17 日 - 7 月 18 日普高补录征集志愿填报
7 月 21 日 - 7 月 22 日普高补录
7 月 24 日补录学生报到确认
9 月 16 日前普高学校办理新生学籍注册
9 月 26 日湘乡市教育局办理新生学籍注册
11 月 14 日中职学校学籍注册

湘乡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五、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以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同时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市外中职学校凭招生准入函招生,招生专业经省教育厅备案后在平台发布,市教育局下达中职学校招生计划并备案。

(三)志愿填报

中职和普高同步网上填报志愿,志愿按“3+2”中高职衔接学校、公办中职学校、民办中职学校分类设置,学生可填报各类志愿中的2所学校,每所学校最多2个专业志愿。

(四)招生录取

统一网上分类分批次录取,学生收到预录取短信后须按时办理正式录取手续,逾期责任自负。中职学校生成录取信息审核表,发放通知书,严禁违规招生、挖抢生源。

(五)招生宣传

与湘潭市职业教育宣传周活动合并举行,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进入初中学校宣传等方式,使用“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发放报考指南,严禁未经批准的宣传。

六、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招生政策,5月下旬前将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核。

加强政策宣传:广泛征求意见,做好宣传引导,公开招生信息,公布咨询、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严肃招生纪律:严禁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等各种违规行为,违反者将严肃处理。

强化督导考评:将招生工作纳入督查范围,加强督查,对违规行为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湘乡市2025年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学校招生计划

学校班数人数
湘乡市第一中学241200
东山学校221100
湘乡市第二中学17860
湘乡市第四中学18900
育才中学9450
名民中学10500
树人中学10500
振湘中学6290
全市普高总计1165800
湘乡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16800
湘乡市华光中等技术学校有限公司10500
全市职高总计26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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