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2025年全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1〕16号)和衡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衡阳市2025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衡教通〔2025〕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序进行,成立2025年祁东县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善东
副组长:胡刚强、谢长鸣
成员:局党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谢长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局基教股、局计财股、局职成教股、局体卫所、局电仪站、局民教股等相关股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地点设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由邹世成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全县普通高中招生日常工作。
二、招生计划
根据普职协调发展原则,我县今年普通高中计划招生8360人,其中公办普通高中计划招生5000人(含祁东二中科创班招收500人),民办普通高中计划招生3360人(含智勇高中体艺(武术)特长班100人)。县职业中专对口升学班360人。为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政策,三所公办普通高中向乡镇(街道)初中定向招收1700人。定向计划按照各初中学校中考报名人数和办学质量定比分配,计划分配表见附件1。全县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招生方案另文下发。
祁东县2025年普通高中(含县职业中专对口升学班)招生计划总表
三、招考规定
全县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同科同卷同时。所有考生除参加规定的文化科目考试外,还必须参加信息技术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和综合素质评定。未在本县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一律不能参与本县普通高中录取。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自行组织其他各种形式的招生考试、入学考试或相关测试。
四、志愿填报
根据市教育局的安排,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含县职业中专对口升学班)填报时间为6月1日至6月5日,符合条件的初中毕业生在监护人的指导下可登录衡阳市中小学招生与考试信息网自主填报志愿,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一律不能参与本县普高录取。填报网址为:https://gzbm.hhyedu.com.cn。志愿分二个批次,一是定向(提前)批志愿,二是统招批志愿。填报要求如下。
(一)定向(提前)批志愿
定向(提前)批志愿分祁东二中科创班志愿和祁东一中、祁东二中以及育贤中学定向志愿。
祁东二中设立科创班,招收有意愿就读祁东二中科创班且中考成绩达到全县前500名(含500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填报了祁东二中科创班的考生还须填报定向或统招志愿。
定向批志愿分各乡镇(街道)初中学校定向和县直公办初中学校定向。
①各乡镇(街道)初中学校定向。全县各乡镇(街道)初中学校有定向意愿的初中毕业生只能在祁东一中、祁东二中、育贤中学这三所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中选填一所,多填无效。
②县直公办初中学校定向。达孝中学、清源中学、育贤中学初中部这三所初中学校的毕业生有意愿在本校高中部就读的可以填报对应的祁东一中、祁东二中、育贤中学填报不对应的无效。无意愿在本校高中部就读的毕业生可以在统招批填报其它普通高中学校。
(二)统招批志愿
高中统招志愿含公办高中四所,分别为祁东一中、祁东二中、育贤中学和县职业中专对口升学班;含民办高中六所,分别为育英高级中学、智勇高级中学、成章高级中学、云兴湖高级中学、鼎兴高级中学、归阳成章高级中学。统招批志愿是按顺序投档录取志愿,考生可按本人就读意向将招生学校分先后顺序填报,最多只能选填七所高中学校,填在最前面的为第一志愿,依次类推。
(三)指导填报志愿
各初中学校要在志愿填报前安排3个以上课时的“职业生涯规划”志愿填报指导课,帮助学生做好适合自身发展的选择,加强对考生及考生家长填报志愿的指导与培训,引导初中学生合理分流,同时充分尊重考生及考生家长填报志愿的权利,严禁任何学校和个人限制或强迫考生及考生家长填报志愿的自主权和选择权。各考生志愿经考生本人或考生家长确认上报后不能更改,各初中学校要一式三份打印出每一个学生的志愿表供考生家长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分别留考生本人或考生家长、留校、留中招办备查。各考生及考生家长要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
五、录取工作
(一)普通高中(含县职业中专对口升学班)录取时间
统一录取时间为:7月17日-7月19日
(二)普通高中(含县职业中专对口升学班)录取依据
招生录取六个依据:①初三学业水平考试7科成绩;②初二生地会两科考成绩;③体育考试成绩;④政策性优惠;⑤学科考查成绩等第;⑥综合素质评定等级。
两个录取基本条件信息:①综合素质评定等级;②信息技术、实验操作考试成绩等第。
两个录取比较信息:①初三学业水平考试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00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道德与法治(100分)、历史(100分)7科成绩,初二生物(100分)、地理(100分)会考两科成绩,初中毕业体育考试成绩(100分)。三项总分为1040分。②政策性优惠。
(三)普通高中录取基本条件
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生、统招生录取:
①综合素质评定在2A3B等第及以上。
②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等第在B等及以上。
一般普通高中录取:综合素质评定在5C等第及以上;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等第均在C等及以上。
(四)普通高中(含县职业中专对口升学班)录取规则
普通高中录取:考生达到录取基本条件,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录取办法,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择优录取具体比较顺序如下:
①比较初三学业水平考试语、数、英、理、化、政、史7科成绩、生地会考成绩、体育考试成绩等以上成绩总和。
②比较政策优惠加分。
县职业中专对口升学班录取: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录取办法,依据考生志愿,比较初三学业水平考试语、数、英、理、化、政、史7科成绩、生地会考成绩、体育考试成绩等以上成绩总和,择优录取。
(五)普通高中(含县职业中专对口升学班)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录取共分三批,各批次及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第一批:祁东二中科创班录取。按照考生填报志愿和中考成绩,择优录取到祁东二中科创班。填报了祁东二中科创班志愿但未被录取的学生可以参加定向批和统招批的录取。
第二批:各乡镇(街道)及县直公办初中学校定向批录取。
各乡镇(街道)初中学校定向录取具体办法为:把达到全县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照考生志愿、中考总分、定向录取规则以及定向招生分解计划,分初中毕业学校定向录取到祁东一中、祁东二中、育贤中学。普通高中学校定向计划未录满在统招批中根据学生志愿予以补足。
县直公办初中学校定向录取具体录取办法为:祁东一中可在达孝中学直录、祁东二中可在清源中学直录、育贤中学可在本校初中部直录。定向直录考生中考成绩须达到全县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
公办普通高中音体美特长生录取。提前批录取结束后同批录取公办普通高中音体美特长生。特长生录取按照局体卫所体艺特长生招生指导意见执行。
第三批:统招批录取。
根据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办普通高中和县职业中专对口升学班、民办普高同批进行录取。
公办普高(含县职业中专对口升学班)录取。凡中考成绩达到全县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按照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剩余总数和录取规则录取到祁东一中、祁东二中、育贤中学。凡填报了县职业中专对口升学班志愿的考生,根据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录满为止。
民办普高录取。按照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根据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到祁东县育英高级中学、祁东县智勇高级中学、祁东县成章高级中学、祁东县云兴湖高级中学、祁东县鼎兴高级中学、祁东县归阳成章高级中学。
民办普高体艺(武术)特长生录取。根据《湖南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条例》有关精神,为鼓励智勇高级中学创办体育(武术)特色试点学校,智勇高级中学可以设立体艺(武术)特长班,招生100人,同该校普高招生计划合并下达。民办普通高中音体美特长生录取按照局体卫所体艺特长生招生指导意见执行。
六、注册工作
高一新生要在录取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被普通高中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学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入学资格,不予注册高中学籍。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中招办下发的录取名册接受学生报到,招生校及县教育局基教股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向市教育局申请办理高一新生注册手续。
七、优惠政策
根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等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考生优惠。
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优待按有关政策实施。
少数民族考生、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降5分录取。
原省级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降5分录取。
其他优待按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以上优惠项目不累计,只取一项最高优惠。
享有以上优惠政策的考生填报《2025年祁东县少数民族考生初升高政策优待申请表》(附件2)、《2025年祁东县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初升高政策优待申请表》(附件3)、《2025年祁东县原省级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考生优惠加分申请表》(附件4)到相关单位审核后交到毕业学校,毕业学校须在6月25日以前统一到县教育局中招办审核。各毕业学校必须将县教育局中招办审核反馈的符合政策优惠条件的考生名单在校内张榜公布(样表见附件5)。凡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生的政策性优惠资格,并对有关人员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八、工作要求
加强宣传:县教育局和各初中学校要通过网络、媒体和家长微信群等各种形式宣传普通高中招生政策,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招生录取全程实行“三公开”,即公开招生实施办法,公开招生录取过程、公开招生录取结果。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县直初中学校必须开好“四会”,即:一次工作汇报会(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一次校行政专题会,一次全体教职工会,一次志愿填报宣讲会(邀请全体初三考生家长参加)。
规范行为:普通高中的招生工作要做到“六个统一”和“八个严禁”。“六个统一”:在县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统一组织报名和填报志愿、统一组织考试、统一组织录取工作、统一公布录取结果、统一核发录取通知书。“八个严禁”:①未经县教育局许可,严禁以任何形式进入初中学校进行生源摸底;②严禁用金钱、礼物或其他优惠条件招揽、买卖生源;③严禁未经审核和批准,擅自在电视、报纸等各种宣传媒体上登载播发招生宣传广告、考试升学信息,张贴招生简章,悬挂宣传横幅等;④严禁无计划或超计划招生;⑤严禁各高中学校擅自招收已被县内其他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⑥严禁录取或招收未达到录取条件的学生;⑦严禁录取未在本县参加中考的学生和跨区域招生;⑧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严肃纪律:实行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相关高中学校校长、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主管招生的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对违规招生的责任人和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衡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行为严肃追究违规违纪行为责任的通知》(衡教通〔2020〕88号)和衡阳市教育局衡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降级、停职、免职、调离或其他处分,对于出现招生违规行为的民办中小学校,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全县通报、核减招生计划、停办一年整顿、吊销办学许可等处分,对违规招收或录取的新生不予注册学籍。
本实施方案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