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都必须经中招系统审核、抛档、录取。未经中招系统抛档录取的学生,不能注册普通高中学籍。2025年,招生类别有自主招生、指标生招生、专业生招生、文化生招生四类。首先,解读四类招生:
(一)自主招生
(1)招生计划
①“沃土计划”自主招生:株洲市第二中学、株洲市南方中学“沃土计划”自主招生各不超过50人。
②拔尖创新人才自主招生:株洲市第二中学、株洲市南方中学、株洲市九方中学拔尖创新人才自主招生计划各不超过本校招生总计划数的8%。株洲市第十八中学美术专业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70人(其中面向城区不超过40人,面向南五县市区不超过30人)。
③航空科技人才实验基地自主招生:株洲市南方中学航空科技人才实验基地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50人。
④体艺后备人才自主招生:经市教育局与市文旅广体局联合认定的城区体艺后备人才基地校,可以自主招收认定项目的专业生,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招生总计划数的1%。
(2)考试时间
株洲市第二中学、株洲市南方中学“沃土计划”自主招生考试时间安排在3月1日前。株洲市第二中学、株洲市九方中学拔尖创新人才自主招生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22日,株洲市南方中学拔尖创新人才自主招生考试时间和航空科技人才实验基地自主招生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23日。株洲市第十八中学美术专业自主招生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23日。城区体艺后备人才基地校自主招生利用专业生招生考试成绩,不另行组织考试。
(3)招生预录
各招生学校各类自主招生考试成绩下达以后,学校需先向学生和家长说明自主招生录取办法。
株洲市第二中学、株洲市南方中学按照审批的“沃土计划”自主招生实施方案确定预录名单。
拔尖创新人才和体艺后备人才自主招生学校按照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本校自主招生计划择优确定预录名单。
株洲市南方中学航空科技人才实验基地自主招生对初审入围的考生,先按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按不超过招生计划2倍的人数进行医学选拔、心理测评和政治考核,再结合招生计划和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确定预录名单。
预录名单必须在自主招生初审入围学生名单中产生,预录学生和家长必须签订相应类别的《自主招生预录承诺书》。每名学生最多只能签订1类,且只能与1所学校签订《自主招生预录承诺书》。
(4)正式录取
株洲市第二中学、株洲市南方中学“沃土计划”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学科总分排序须在城区前40%。
株洲市第二中学、株洲市南方中学拔尖创新人才(含航空科技人才实验基地)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学科总分排序须在城区前25%。
株洲市九方中学、株洲市第十八中学拔尖创新人才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学科总分排序须在学生所在招生区域前40%。
城区体艺后备人才基地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学科总分不得低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7月6日,市教育局中招办将根据各类自主招生计划,并对自主招生学校上报的预录学生的学科总分是否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进行审核,并在“株洲教育网”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重要提醒:
1.《“沃土计划”预录承诺书》《拔尖创新人才预录承诺书》《航空科技人才实验基地预录承诺书》及《体艺后备人才预录承诺书》这4类预录承诺书,每名学生最多只能签订1类,且只能与1所学校签订,若考生签订2类或2所及以上学校的预录承诺书,则取消该生所有类别的自主招生资格,该生不再参与自主招生预录及录取。
2.凡被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志愿录取。未被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则按志愿参加后续批次录取。
(二)指标生招生
1.招生学校:今年,城区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的学校共11所:株洲市第一中学、株洲市第二中学、株洲市第三中学、株洲市第四中学、株洲市第八中学、株洲市第十三中学、株洲市第十八中学、株洲市南方中学、株洲市九方中学、株洲市二中枫溪学校、渌口区第五中学(面向城区招生的计划)。
2.指标生资格:在城区初中学校初一入学注册学籍,并在注册学籍学校就读三年,参加我市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方可填报指标生志愿。
3.志愿填报:今年,城区设置2个指标生志愿,具备指标生填报资格的学生可填2个指标生志愿,也可填1个,也可不填。
4.录取规则:
(1)成绩要求。指标生录取设定学科总分最低控制分数线。株洲市第二中学、株洲市南方中学所录取的指标生,学科总分排序须在城区前25%。株洲市第一中学、株洲市第三中学、株洲市第四中学、株洲市第八中学、株洲市第十三中学、株洲市第十八中学、株洲市九方中学、株洲市二中枫溪学校、渌口区第五中学(面向城区的招生计划)录取的指标生,学科总分排序须在城区前40%。
(2)录取办法。根据某一高中学校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指标生招生计划,按照考生中考学科总分(不含综合素质评价分数)由高到低排序,遵循学生指标生志愿(含志愿1、志愿2等两个平行志愿),确定录取名单。
具体来说,指标生录取时,招生系统将同一所初中学校填报了指标生志愿的学生学科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从高分学生开始录取,按其填报的志愿1、志愿2的顺序依次检索,当检索到填报志愿的高中学校有剩余指标生招生计划时,招生系统自动将其录取到该校。(直到将所有填报了指标生志愿的学生志愿检索完毕为止。)
5.特别提醒
(1)指标生招生已经成为考生升入公办普通高中的主要途径,建议考生充分和家长、老师商量,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慎重填报自己的指标生志愿先后顺序及填报个数。
(2)已被录取的指标生,考生档案已被对应高中提走,招生系统不显示该考生信息,该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所有批次志愿的录取。
(3)已被录取的指标生,一律不得放弃指标生录取资格!未被指标生录取的学生,则按志愿参加后续录取。
(三)专业生招生
2025年城区普通高中专业生招生严格执行公办、民办高中同步招生,即在专业生招生过程中,公办高中和民办高中专业生报名和测试是同步进行的。今年城区普通高中专业生招生包括美术专业生招生和非美术专业生招生这两类。
1.报名测试
专业生报名、专业生测试已完成。
2.志愿填报
设置2个专业生志愿,专业生在填报专业生志愿时,可在自己有专业生测试成绩的学校中,选择不超过2所普通高中(每校限报1个专业)的专业生志愿,考生可填2所公办学校,也可填1所公办学校和1所民办学校,也可填2所民办学校,也可填1所公办或1所民办学校,具体由考生确定。
3.录取规则
城区普通高中专业生志愿设置“一个批次,两个志愿”,录取时按照“成绩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成绩排序”是指将填报了同一个普通高中学校、同一个专业类别的考生按专业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遵循志愿”是指所有填报了某校某专业志愿的所有学生中,若某考生2所学校均入围,优先录取到该生所填第一志愿学校。
专业生招生依据专业生综合成绩排序录取。科技类专业、播音主持专业的专业生综合成绩计分方式为:学科总分(满分710分,含体育50分)×65%+专业成绩×35%;其他专业的专业生综合成绩计分方式为:学科总分(满分710分,含体育50分)×35%+专业成绩×65%。
4.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填报专业生志愿时,慎重决定自己的专业生志愿先后顺序及填报个数。
(2)凡被专业生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志愿录取。未被专业生招生录取的考生,则按志愿参加后续批次录取。
(四)文化生招生
1.录取对象
凡未被自主招生、指标生招生、专业生招生等批次志愿录取的学生,可参加后续文化生招生志愿录取。
2.录取办法
根据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按照学生学科总分由高到低排序遵循学生的志愿,确定录取名单。具体来说,文化生招生录取时,首先将所有考生按学科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从高分考生开始录取,再按考生填报的6个普通高中文化生志愿顺序依次检索,当检索到哪个志愿学校有剩余招生计划时,招生系统自动将其录取到该校。
3.特别提醒
(1)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文化生志愿设置同一批次,实行同步招生录取,录取时不区分学校的公办民办性质。
(2)已经被民办高中抛档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填报7月14日其他民办高中征集志愿。因此,请考生在填报6个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文化生志愿时,务必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志愿排序,特别是确定好民办高中的志愿。